3.1.5當工程在地下水位以下時,施工前應將地下水位降到抹面層以下。地表積水應清理干凈。
3.2 材料準備
3.2.1 水泥
a)水泥品種應按設計要求選用,宜采用強度等級不低于
32.5 級的普通硅
酸鹽水泥,亦可采用礦渣硅酸鹽水泥,火山灰硅酸鹽水泥。
b)不應使用過期或受潮結塊水泥; 禁止將不同品種或強度等級的水泥混用。
c)水泥應有出廠合格證和復檢報告。
3.2.2 砂子
砂宜采用中砂,砂顆粒應堅硬、粗糙潔凈,粒徑
3mm以下,含泥量不得大于
1% ,硫化物和鹽含量不得大于
1% ,使用前必須過 3mm~5mm 孔徑的篩。
3.2.3 水
施工用水應符合《混凝土拌合用水標準》
JGJ63規定。
3.2.4 摻合料砂漿中摻用的聚合物乳液的外觀質量應無顆粒、異物和凝固物。
3.2.5 外加劑
外加劑的技術性能應符合**或行業標準一等品及以上的質量要求。
3.3 施工設施準備
3.3.1 施工機械
砂漿拌制的常用施工機械有:砂漿攪拌機(特殊情況下也可用混凝土攪拌機)。
3.3.2 工具用具
清理基層常用的工具有:榔頭、尖鏨子、剁斧、鋼絲刷、膠皮管、掃把、手推車等;抹砂漿的工具有:灰漿車、鐵锨、木抹子、鐵抹子、陰陽角抹子、水桶、軟毛刷、靠尺、刮尺等;
3.3.3 監測裝置
電子磅秤,稠度儀,砂漿試模,直尺,鋼卷尺、靠尺、塞尺等。
3.3.4 作業條件
3.3.4.1 上道工序驗收合格,已辦理好驗收手續,方可進行施工。
3.3.4.2 地下防水施工期間應做好排水、 降水措施,直至防水工程全部完工為止。
3.3.4.3基層表面應平整、堅實、粗糙、清潔、并充分濕潤、無積水。基層表面不得有起砂、起皮現象。
3.3.4.4施工前應將預埋件、 穿墻管預留凹槽內嵌填密封材料后, 再施工防水砂漿。
3.3.4.5 舊工程維修防水層,應將滲漏水部位全部堵好,并認真檢查,以**防
水層施工正常進行。
3.3.4.6 水泥砂漿鋪抹前,基層的混凝土和砌筑砂漿強度應不低于設計值的
80%。